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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,市國土資源房管局發(fā)布《關于持續(xù)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(wěn)有序運行的通知》。
通知確定:
一是在市南區(qū)、市北區(qū)、李滄區(qū)、嶗山區(qū)、黃島區(qū)、城陽區(qū)(包括高新區(qū))范圍內,對已擁有1套住房的本市(七區(qū)三市,下同)戶籍居民家庭(含部分家庭成員為本市戶籍居民的家庭,包括夫妻雙方及未成年子女,下同)、能夠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起前2年內在本市連續(xù)繳納12個月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**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(家庭成員均不擁有本市戶籍,下同),限購1套住房(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,下同);對在上述區(qū)域內已擁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、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、無法提供上述納**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,暫停向其售房。補交、補辦個人所得稅納**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不予認可。
二是在本市范圍內(七區(qū)三市)新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,需取得《不動產權證書》滿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。
分析認為,我市之前**的限外地居民購房和住房2年限售政策,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投資投機購房需求。為進一步貫徹落實“房子是用來住的,不是用來炒的”定位,按照國家關于加強房地產市場分類調控的總體部署,根據全市房地產市場的新形勢、新情況,此次政策調整聚焦于保護剛需、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,加大限購、限售政策力度,抑制投資、投機性購房需求,必將進一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(wěn)、有序發(fā)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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